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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忠新:对剥离“企业办社会”的再思考
   日期 2021-1-20 

作者:辽宁王忠新 发布时间:2021-01-20来源:民族复兴网

新一轮央企实行“瘦身”要三思

回顾整个国企改革的过程,剥离“企业办社会”是重中之重。近年开始的中央直属企业的“瘦身”,则把国企剥离“企业办社会”推向最后的阶段,也成了国企剥离“企业办社会”的“收官”之作。可国企剥离了“企业办社会”实际效果如何?央企继续搞“瘦身”剥离,该有多少前车之鉴?

一、毛泽东时代“企业办社会”是经济建设突出特色

所谓的“企业办社会”,百度词条给出的定义:“主要是针对传统的国有企业而言的,企业建立和兴办了一些与企业生产经营没有直接联系的机构和设施,承担了产前产后服务和职工生活、福利、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。”企业给员工提供住房建设了家属区,什么食堂、小卖部、幼儿园、学校、医院、澡堂、影院等几乎所有福利性低收费的生活设施。一个大型国企相当于一个“小社会”,这就是毛泽东时代发展经济建设的一个突出特色,就在这种经济模式下,新中国从“一穷二白”,一跃成为世界第六工业强国。

毛泽东时代还不仅“企业办社会”,甚至还“企业办城市”。诸如,先有阜新矿务局,才有阜新市;先有辽化,才有辽阳市;先有辽河油田,才有盘锦市;先有大庆油田,才有大庆市;先有攀钢,才有攀枝花市;先有了金川矿,才有了金昌市等。至于因生产建设兵团设立的城市,仅在新疆就有14座。大批因企业而兴建的城市,甚至由企业直接管理的城市,不仅高效率支持企业发展,也由于在中西部大批出现这样的城市,也彻底改变了东中西部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格局。

特别是经过“三线建设”,很多大型国企都落户中西部,一个大企业就是一座城镇和城市,这类公司小镇分布广泛。后来的改革,剥离了企业的社会功能,大企业一搬走,整个地区就塌方性陷落,资金、技术、人才等向东部集中,东西部地区发展出现严重失衡。

二、大中型国营企业办社会有8大好处

新中国成立很长一段时间,国有企业实行“企业办社会”,社会是不死的企业,企业是不死的社会,这不仅是经济发展的突出特色,也是毛泽东时代社会治理模式的突出特色。而大中型国营企业办社会有八大好处:

1.减少工人路上奔波的劳顿。

国企办社会,首要是在工厂周围给职工免费提供家属房,这不仅减少了工人路上奔波的劳顿,减少员工上班的交通费用,也将节省下来的上下班行路时间,用到学习与娱乐,无疑提高幸福指数。

2.缓解城市交通的巨大压力。

职工在工厂周围居住,拎个饭盒走几步就可以上班,自然缓解城市交通压力,减少无序的城市人口流动,减轻投入城市道路扩建的资金压力。

3.强化社会治安的管理。

毛泽东时代社会抓治安管理的一条原则,就是“谁的孩子谁抱”。凡出现涉及社会稳定、社会治安的问题,属哪个国企的人,就先由哪个企业管。企业安保熟悉本企业情况,各大中型企业将职工及家属管理好了,至少在以工业兴市的东北,一座城市的大半就管好了,举国发生刑事案件比率极低,发生恶性重大刑事案件几乎为零。打开公安部“新中国特大刑事案件的档案”,骇人听闻的特大刑事案件,无一件发生在毛泽东时代,全部发生在改开之后,特别发生在国企剥离社会职能之后。而企业剥离办社会后,政府维稳花了多少费用?国家扩大公安队伍又砸下多少真金白银?

4.减少地方政府财政支出。

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个重要不同,就是人民政府和国有企业原本就是一家,将企业的包袱若甩给政府,这是背着抱着一般沉。企业办社会可减少道路、绿化、供水供热、医疗卫生设施、教育等各种城市功能建设的成本投入。

5.减少百姓对政府的抵触。

原来企业就可以作为蓄水池,化解大量的社会性矛盾。现在将企业的各种社会化矛盾大量推给政府,一方面城府将企业社会化的功能承担起来,包袱沉重;一方面将矛盾转移政府,无疑加大百姓对政府的强烈抵触情绪,也导致大量堵路,围堵政府机关的事件频繁发生。

6.均衡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。

特别是经过“三线建设”,很多大型国企都落户中西部,中国这类企业型的公司小镇分布广泛,企业承担了生产前、生产后服务和职工生活、福利、社会保障等社会职能,既包括企业的后勤部分,又包括企业的公益性事务。一个大企业就是一座城镇和城市,剥离了企业的社会功能,企业一般走,整个地区就塌方性陷落,并造成资金、技术、人才等向东部集中,东西部地区发展出现严重地失衡。

7.增加职工共同福利。

企业办食堂、小卖部、幼儿园、学校、医院、澡堂、影院、图书馆、体育场等,受益的是广大职工,这是一种共同福利。

8.增强企业的凝聚力。

增加员工的幸福指数,本质上也是一种员工福利的延伸,是增加员工的忠诚度和奉献精神的有益之举。这大大增加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,让企业员工能以企业为家。

当然,“国企办社会”的好处,远远不止如此,它能减少综合成本,能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创新能力。

三、去除“企业办社会”国企搞好了吗

可自改开以来,“国企办社会”被“污名化”的一无是处,几成人人喊打!诟病“企业办社会”主要有3条:

一是额外负担。企业在完成上缴国家税利之后,额外承受的社会道义和经济负担。这些负担本应以政府有关管理部门、公共事业机构及某些社会力量为主承担的社会责任,但却通过行政手段转由企业承担或承担其大部分。

二是人员繁冗。“国企办社会”占用很多非生产性人员,占用企业可变资本,增加企业负担,

三是不讲求效率和产出。办企业赚钱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,国企通过办社会对职工进行隐性补贴,这部分隐形补贴影响企业效率。

可哪个国家的大企业,敢将承担社会责任当额外负担?敢推卸需要承担的社会责任?哪个国家第一位的民生工作不是增加就业?国企不是就业的大蓄水池?国企给职工搞点共同福利,到底是应该增加,还是应该取缔?提高企业的竞争力,是以取消职工福利为代价,还是以提高内动力为目标?只赚钱不顾社会的不是坏企业?

甭管咋说,实行国企改革的重中之重,就是去除“企业办社会”,就是要将企业部分社会功能归还社会。经过一轮轮“主辅分离、减员增效”,实际效果如何?基本是国企办社会的功能去除了,大批处于辅业的工人就被率先剥离失业了,而企业的效率并未见提高;而当企业办社会的功能被剥离完,国企就进入破产、转制、卖掉的高潮,工人就进入“下岗”的高峰。

可国企改革剥离了“企业办社会”,甭说国企有了大发展,1万多大中型国企,除了97家央企之外,有几个侥幸存活?全国的50多万个省市县属国企,又有几家没死?

大量事实说明,国企搞的好坏,根本不在于是否办社会。可现在央企作为共和国最后的国有企业基础,正进行新一轮的“瘦身”,又将剥离企业医院(这些公立医院都是防疫的主力军)等,作为去除“国企办社会”的重点。可反复出现的防疫天灾证明,央企的大医院绝不能再进行私有化。而且,就在国企改革费尽心机地砍掉“企业办社会”,西方国家正大力提倡企业办社会。为此,央企改革亟需重新认识“企业办社会”,绝非仅仅是“亡羊补牢”,更极有现实意义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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